[摘要] 8月31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玉龙县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白沙镇未批先建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工作动员会在白沙村委会召开。
8月31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玉龙县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白沙镇未批先建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工作动员会在白沙村委会召开。
据介绍,自1998年以来,白沙镇农村宅基地未批先建、少批多占、一户多宅等行为较为普遍。由于时间长、范围广、情况复杂,这次会议重点是安排部署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的白沙镇2017年以前未批先建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工作。
会议指出,白沙镇及各部门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分工不分家,真正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遇到难题不含糊、不退缩,遇到矛盾不回避、不上交。要有责任在我的意识,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会议要求,在整改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政策,对已造成乱占耕地建房事实的村民,应全力配合政府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相关执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整改。
要坚持“三个一批”(即规范一批、理顺一批、拆除一批)的原则,分类处置予以规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等要率先做好表率作用。
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对妨碍、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策划参与暴力抗法的组织和个人,将依法依纪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强调,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聚焦重点问题,主动担当作为;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明工作纪律。省委巡视是政治巡视,整改工作是政治任务,只有清仓见底整改一条路。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白沙镇未批先建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整改整治到位。
白沙镇人民政府也发布了《关于开展未批先建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已于8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未批先建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白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未批先建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治违法建筑的通告》(玉政通字〔2021〕6号)的要求,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未批先建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全镇范围内未批先建违规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二、整治时间:2021年8月起至整治结束
三、整治要求: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正在实行的未批先建违规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的,必须立即停止,自行拆除违规建设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恢复原状,不拆除或继续抢建的,将依法强制拆除。
(二)对已形成的未批先建违规占用耕地的建房,依法分类处理。
1.符合分户建房条件的,于2021年9月30日前到村委会登记,经村组研究、讨论、公示后报镇政府审批,逐步消除违法状态,未办理的视为放弃。
2.不具备宅基地审报条件的建房,占用土地收归集体所有,由集体统筹安排,分类进行合理处置。
(三)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政策,即:不准占用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已造成乱占耕地建房事实的村民,应全力配合政府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相关执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整改。
(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要带头支持整治工作,带头做好亲戚朋友工作,不准为违建户说情、打招呼,发挥好表率作用。
(五)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对妨碍、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策划参与暴力抗法的组织和个人,将依法依纪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举报方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未批先建违规占用耕地建房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888-5142120,邮箱:ylxbsx@126.com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白沙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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