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丽江市委办公室发布《丽江市关于推动私募金融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鼓励私募金融机构落户当地,将从办公用房补助、投资专项奖励、专项发展奖励、缴纳税收奖励等方面大力扶持私募金融机构,向其各类高级管理人员抛出“橄榄枝”。优惠政策1办公用房补助对私募金融机构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每平方米
昨日,丽江市委办公室发布《丽江市关于推动私募金融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鼓励私募金融机构落户当地,将从办公用房补助、投资专项奖励、专项发展奖励、缴纳税收奖励等方面大力扶持私募金融机构,向其各类高级管理人员抛出“橄榄枝”。
优惠政策
1办公用房补助
对私募金融机构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每平方米不超过1200元人民币(下同)且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补助,并在设立后3年内分期兑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可按每平方米每月不超过20元且每年总额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给予租房补助,享受补助的时间不超过4年。
2投资专项奖励
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所管理的基金投资丽江市企业的资金规模达到2000万元且投资期限已满1年的(如管理多只私募基金,可合并计算),按不超过其投资丽江市企业资金规模1%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1亿元以上的,按不超过资金规模1.5%的比例给予奖励。
私募证券基金及其他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所管理的基金投资丽江市重点项目1亿元或投资企业的资金规模达到5000万元且投资期限已满1年的,可按不超过其投资丽江市重点项目或企业资金规模0.5%的比例给予奖励;投资丽江市重点项目达到3亿元或投资企业的资金规模达到1亿元的,可按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奖励;投资丽江市重点项目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可按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奖励。
政府与社会资本方以共同出资方式设立的各类投资基金,投资后政府出资部分获得的净,按50%的比例奖励社会资本方。
投资专项奖励资金由私募基金及其管理机构按各50%的比例分享。
3专项发展奖励
在丽江新设或迁入的私募金融机构,可享受本实施意见有关办公用房补助政策,对在丽江设立的私募金融业务管理总部,可按其所管理私募基金规模万分之二的比例且不超过100万元(如管理多只私募基金,可合并计算)的标准,给予专项发展补助。
4缴纳税收奖励
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计算,前5年按50%给予奖励。
按其缴纳的城建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总额计算,前5年按50%给予奖励。
5注重人才激励
各类私募基金及专业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5年按60%给予奖励。每家机构享受人数不超过5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云南省、丽江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给予扶持奖励;开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的按“双创”政策给予扶持奖励。
对入驻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办理户籍及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等方面提供优先办理和服务。
适用范围
2019年12月31日前在丽江市设立总机构(含外地迁入的总机构)或设立分支机构,并办理工商注册和纳税登记,并承诺5年内不迁离丽江的私募金融机构。按有关规定无需办理工商注册的除外。
已获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授权管理部门认可核发的各类私募金融业务资质(格),或有权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政府与社会资本方以共同出资方式设立各类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机构所管理的基金投资丽江市重点项目和企业的基金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